什麼時候得申請搜索票?
刑事訴訟法第 122 條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第 128 條 搜索,應用搜索票。搜索票,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案由。二應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明時,得不予記載。三應加搜索之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四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搜索及搜索後應將搜索票交還之意旨。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核發搜索票之程序,不公開之。
文件出處: 參閱相關法規
需要幫忙嗎? 看看委託流程
不用獨自煩惱,歡迎詢問專家,讓晚晴女人徵信幫您處理!
晚晴女人徵信 © All rights reserved